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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撰写|温州文广旅局主管专业系列研究课题立项和结项申报通知(8.16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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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主管专业系列研究课题立项和结项
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立项申报

(一)单位申报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8月16日。

2.申报对象:局属各单位。

3.申报要求:围绕当前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中心工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的理论和现实工作,以及本单位发展痛点难点问题,局属各单位以单位班子名义申报研究课题3项以上,经分管业务处室和领导同意后,报送局人事处。课题组成员由各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

(二)个人申报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8月16日

2.申报对象:局主管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3.申报要求:各申报人要根据《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管文化广电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课题(业务项目)申报与评价工作方案(试行)》,认真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各专业职称课题申报点进行汇总后发送至局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课题申报,多角度、多领域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二、结项申报

(一)申报范围

2021年立项以来未结项的研究课题(包括业务项目、案例),已经评审结果为“不予结项”的除外。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8月16日。

申报地点:温州市文广旅局主管各专业职称课题申报点(附件1)。

(三)结项材料及要求

1.《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word文档。

2.成果材料(电子版)

(1)研究课题:成果形式可为研究报告、论文、论著,请直接提交电子版word文档,如公开发表提供期刊的封面和目录及论文全文,著作形式提供著作的封面、内容介绍、前言、目录及封底等。

(2)业务项目:成果及佐证材料,体现业务项目成果的照片、音频、视频等电子资料。信息系统类,可采用界面截屏的呈现形式提交成果介绍。表演艺术类成果为作品公开展演,需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课题组成员工作报告。除执笔人外的课题组主要成员,需提交2K字以上参与课题研究的工作报告。

以上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请参考《温州市文广旅局研究课题成果提交要求》(附件3)。

三、其他申报

(一)未到计划完成时间

未到计划完成时间的课题,需提交温州市文广旅局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报告表(附件4)。

(二)无法如期完成结项

无法如期完成结项的课题,需提交温州市文广旅局研究课题延期结项申请书(附件5)和阶段性成果报告表。

以上申报材料经专家鉴定合格后,课题可以延期一年,否则课题将被终止。如果课题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或不说明原因,则视为放弃,课题将自动终止。该课题组成员不得在下一年度的研究课题中担任负责人。资料提交时间和结项申报时间相同。

四、评审安排

(一)成果鉴定

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对课题组提交的研究成果等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局人事处组织评审专家对提交的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并随机抽取一定比例课题进行现场答辩鉴定。

在鉴定过程中,如发现课题成果存在以下情况,视为不合格: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未参加研究,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二)最终评议

根据课题开题评议分数、中期进度督查情况、成果鉴定分数,市局将进行综合研判,以确定课题结项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对优秀的课题成果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推广;对合格及以上的,颁发结项合格证书;对不合格的,取消结项资格。在结项评审中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课题研究成果,可被视为县(处)级科研项目或业绩成果,并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中作为重要参考。


附件:申报点、申请书、要求、报告表请长按二维码查看下载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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