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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龙 | 社交互动与网民媒介实践的城市“准公共性”建构 | “城市何以有情:媒介视角下的‘城市—情感’路径“圆桌会议”①

陈龙 探索与争鸣杂志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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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互动与网民媒介实践的城市“准公共性”建构

陈龙|苏州大学传媒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本文原载《探索与争鸣》2023年第7期

非经注明,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

具体内容以正刊为准


陈龙教授



当代城市现代性转型的一个突出特征是人们不再将现代化表层事物视为城市最高价值指标,不再津津乐道于城市高楼大厦和配套基础设施,而是更多地将人的精神世界的某些进展视为重要的追求目标。这种转型并不完全是晚期现代性或后现代性的表征,而是加速社会快速变迁给每个社会成员带来精神冲击后的秩序重构,这一隐性的变化应当归功于媒介化进程。


英国著名学者戴维·莫利(David Morley)指出,在世界很多城市,那些曾经被认为是有计划的城市发展的必要条件,已经为非正式的、无计划的、自助式的网络所替代,它们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现代化,这要求我们重新思考现代城市的定义和内涵。曾几何时,“让媒体曝光”是实现社会公共性目标的主要途径,然而伴随媒介化进程的加快,全民媒介实践使得城市公共性目标的实现带有了某种“自助”色彩,而随着媒介逻辑对社会的全面格式化,社交互动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解决城市现实问题最直接的手段。


社交互动:作为结构性力量的媒介实践

符号互动主义理论告诉我们,社会对象、情境和关系的意义是在以符号为中介的交流过程中建构的。互动是指人们“共同行动”的有意义的过程,无论是在直接交流中,还是在通过媒体中介的交流中。媒介化对当今中国社会的改造体现在社交媒体空间的“共同行动”正升腾为一种社会力量。审视这种媒介实践,不难发现,网友在媒介空间所进行的实名互动,渐渐有了某种“议事”的色彩。这与PC互联网时代网络评论区的“广场模式”大相径庭。“广场模式”是早期网络互动性较弱时期的产物,其匿名性、弱互动性使其往往带有任性宣泄戾气、愤怒的特征,因为彼此陌生的弱关系使网民个体并不看重“事物本身相对于个体的象征意义”,然而,“人对事物意义的理解可以随着社会互动的过程而发生改变,不是绝对不变的”。当前,网络平台的社交互动是深度媒介化社会的标志,其互动性程度已远超PC互联网时代的“围观”“起哄”等行为。那种因匿名而形成的“假面舞会”式的交流,本质上仍然是“传播者”与“接收者” 的关系定位,因意见趋同而形成的共同体始终是虚拟的。


而“议事厅”模式下可以操纵的虚拟舆论空间明显收窄了,经过多次舆论反转,真相终究会浮出水面,原来可以混在“广场”中的虚假舆论,在“议事厅”模式下可发挥的空间越来越小。可以说,“议事厅”模式帮助网民重建了公众意识。在当下的社交媒体上各种舆情风起云涌之时,各种声音包括虚假信息都得到有效的传播,舆情反转、再反转,使得情绪化的“广场模式”逐渐消退,在对事件的舆论博弈中,是非、正义最终得以明晰。而微博、微信在传播中所形成的意见共识更像是一种公共产品,每个重大突发事件最终往往能促成某类问题的解决,导致某一种管理模式的改变或某种新规制的诞生。这种公共产品虽然从民主法治社会思维看有点奇特,但仍然是民众意见的有效出口。其公共性特征已经依稀可见。社交媒体内容转化为公共产品,是特定时空催生的产物,但更体现了媒介化发展的趋势。


社交媒体作为一种结构性力量取消了传播的门槛,鼓励人们通过媒介实践完成基于当下现实需要的交往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消弭了“沉默的大多数”存在的传播困局,实现了普通个体认知与宏观政治的聚合。社交媒体的媒介逻辑重塑了以往的政治逻辑。社交媒体空间的社交互动在当下已演化为一种媒介实践。实践主体已突破了私人领域的边界,实现了私人议题的公共化,且已日常化;实践程序清晰、公开、公平,人们能在平等中协商达成共识;互动主体逐渐超越个体的价值局限,开始走向理性评判公共事件,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和价值。这正是当下中国政治的微观形态。


公共性议事取向已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渐渐结构化为一种特殊政治范式,大众通过吐槽、分析、判断,围绕事件的性质,或讽刺,或批判,或发泄情绪,形成一种网络政治新“惯习”。


共情—共识:媒介实践的准公共性机制

社交媒体的微观政治暗含着在社交媒体空间“求援”和“评理”的机制。民众遇到不平事件,往往第一时间在朋友圈或微信群发帖或发视频,引发关注,直至成为网络“热搜”。这种媒介实践模式成为市民与城市管理者之间的某种默契,在“热搜”舆情的压力下有些诉求可能会被采纳,从而促成现实中问题的解决。剖析这种奇特的媒介实践模式,不难发现,其中最重要的机制是“共情传播”。在微观政治传播中,这种基于个体情感传染和相互影响的传播方式,更容易在社交媒体空间朴素地达成共识。一段简单的陈情文字、一条声泪俱下的短视频,这些简单的情感互动随即可以实现超越主体社会关系的广泛传播互动。短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的流转,不断集聚着网民的情感认同,构成了特殊的社会交往行动。公众在社交媒体记录生活、分享观感、表达情感,但更愿意以私人化的方式呈现给网友,这很大程度上源于个人面对社会现实的无奈。在城市“共情传播”逻辑下,市民对于现实问题的理解,往往通过一句话、一张图片就能让人“秒懂”,这种沟通效率是很多宣传所无法达到的,这正是因为对现实中的问题,大家都能感同身受,很容易认同“像我一样”的普通人的生与死的焦虑,并进行不自觉的心理投射。共识的达成与诉求的传达,某种意义上形成了自助式公共性机制,吐槽、揭露甚至带有强烈情绪的声讨批判,都自然地呈现出某种公共性倾向。


如果我们把“公共性”视为一种“机制”,那么它就是使个体更容易从他人那里得到他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机制。“找地方评评理”“找地方诉苦”是民众日常生活的基本诉求,是在城市公共产品上得不到满足后的转移形式。曾几何时,“让媒体曝光”是人们寻求公平、正义的一种方式,然而,随着传统媒体功能的萎缩和全民媒介实践的兴起,转向寻求社交媒体的帮助渐渐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这种变化表明社交媒体的影响力和公信力正初步生成。社交媒体上的行动者在趋同心理作用下将自己看作共同体中的一分子,彼此紧密联系,寻找共识。


阿伦特与哈贝马斯论及公共性理论的第一条路径即“言说公共性”,认为前提条件是所有市民能够平等对话、交往。在社交媒体空间吐槽、发泄等言说,往往是熟人间的平等对话,社交媒体平台不是仲裁机构、司法部门,但不排除其对公共性产品持开放姿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在社交媒体空间个体能够获得的产品或服务最直接的表现为倾诉,并获得回应、认同。之所以说社交媒体空间具有获得公共性产品的机制,是因为它是唯一可以倾诉的媒体空间,且成本很低,这种隐性服务机制不容易被人们轻易观察到。例如,当前抖音、快手、微信群、微博等平台的短视频内容传播,构造了一种新型小成本媒介实践,逐步成为一种个体言说的“工具”。这种在朋友圈、微信群进行自由言说和情绪传导的行为,成为个体交往行动的主要方式。


哈贝马斯


毫无疑问,在现时空下社交媒体更能为公众提供表达的空间,这是由新媒体尤其是新媒体平台的特性决定的。社交媒体不断地将话题排列组合,从而形成某种话题供给格局,但是,社交媒体空间的准公共性建构常常受到“自媒体”的干扰,自媒体因不受机构规制、职业伦理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束缚,为了博眼球、挣流量,常常把情绪化的、简单政治判断的文本,以“共情传播”方式带入微信群、朋友圈,造成网民认知错乱。这正是这一机制的复杂性所在。


地方发生、全网影响、全民认知:社交互动下的准公共性传播模式

从早期的“广场模式”进入到当下的“议事厅模式”, 中国网络公共性的成色已有很大的改观,渐渐地形成一种中国特有的模式:事件在城市本地发生,随后产生全网影响,最终导致问题在本地解决。其媒介化路径则相应地变为:自媒体发布,网民围观,微信群、朋友圈讨论,经过一番舆论酝酿进而形成舆情,产生全网影响。转帖、围观、置评等议事过程也带来了相应的社会效果:全民认知,即如何看待事件,通过是非、优劣、合法与不合法、道德与不道德等二元价值要素的辩论,由混沌走向清明,网民最终认清问题的本质。每一起网络事件均是一个地区民众群体非常关心、引发群体焦虑的对象,因此,议事首先体现为地方性,而随着事件获得了全国性关注,网民在关注事件过程中也受到了一次真相求索及法律、道德的洗礼。这一模式使得作为概念和理想的公共对话和公共空间具有了现实可能,其结果经常是,网民对事件的关注热情倒逼基层提升了办事、办案效率,杜绝了类似事件的再发生。例如,“8.24乐清女孩乘车遇害案”在社交媒体空间引发的讨论,使打车发生的刑事案件案发率明显下降。近年,一些在朋友圈、微信群引起广泛讨论的社会事件,很多都是朝着符合百姓合法诉求的方向解决。因此,这可以视为一种公共性力量。


值得注意的是,在社交媒体空间有许多虚假信息也引发了广泛的讨论,虽然引发讨论的由头是虚假的,但对是非的辩驳却是真诚的,同样也是本地发生、全网影响,也产生全民认知的效果。但就公共性舆论指向来看,虚假信息可能带偏舆论,对脆弱的公共性价值造成破坏,这一点也决定了这种特殊的传播模式所建构的公共性带有天然的缺陷,而且衡量其要素特点,不难发现这种天然缺陷还有很多,因此,我们不妨称之为“准公共性”建构。尽管如此,这种准公共性建构对于当下中国社会的微观政治环境的改善还是大有裨益的。


Web2.0技术的发展,使得媒介逻辑对社会各个领域的格式化速度日益加快,最为突出的是其对城市公共性空间的重塑,而突破点就在社交媒体。媒介化所带来的社会转型的复杂性在中国的表现之一即这种微观政治学领域的市民社交互动。市民依赖“共情传播”实现公共性目标,本质上来说这并非理想的治理模式,因为这是一种“游击式”的公共性实现路径,默认这种机制存在的合法性,有利于基层治理的改善,但也容易导致路径依赖,从而延缓基层治理改革的进程。另外,很多网络“议事”背后往往带有民粹主义的影子,许多现实案例已证明这种风潮不利于民主、法治的开展。从社会善治角度说,应强化城市管理的前瞻性、敏锐度,及时解决基层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把社交媒体中共情传播的内容,视为城市管理中需要解决的目标任务,那么,这种媒介功能的正效应就体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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