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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文化月 | 记2022年张谷教授《浙大的法学》讲座


《浙大的法学》讲座


浙大“法学思维”系列讲座第一期

2022年5月14日下午,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学生成长中心主办,学生会学业与职业发展中心承办的“法学思维”系列讲座第一期——《浙大的法学》专业学术讲座以线下宣讲和钉钉直播结合的方式如约举行,光华法学院张谷教授作为主讲人,讲座围绕浙大法学的历史和未来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本次分享让紫金港的同学能够更加近距离地感受到法学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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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万龙老师首先代表活动举办方感谢张谷老师和各位同学能够来到讲座现场。希望大家可以在这次讲座中了解浙大法学的历史,开拓自己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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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谷教授首先分享了自己年轻时候的经历和选题的原因,并对中国法学教育现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期望。他强调中国法学教育“新法学”的提法,不应该形式化的只注重时代的因素,而应该更多注重实质的内容,特别提出了对法律人道德勇气的要求,对于造就新时代法学人才的期望。张老师认为,对于浙大法学从哪里来、到何处去问题的分析,不仅是对浙大法学教育、更是对中国法学教育的追问。这或许有助于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和法学体系的真正建立

/浙大法学从何而来

浙大的法学从哪里来?张老师认为,总括来说,是中国社会现代化以及后来两度重启的需要;具体而言,早期是抗战胜利后国家实行宪政的需要,后来是改革开放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张老师立足史料,系统讲述了浙大法学办学的各个阶段和不同背景。1946年,竺可桢校长审时度势,根据国家的需要和浙江省十五年来法学教育的空白,毅然决定举办国立浙江大学法学院,礼聘贤才,正式招生,奏响先声。1980年刘乃雄先生筚路蓝缕,艰苦卓绝,筹办原杭州大学法律系,成绩斐然。1998年四校合并,以原杭州大学法学院为基础,浙江大学真正拥有了自己的法学院,再现生机。现在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成立于2007年,师资力量日益多元,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发展潜力不断增强。张老师也介绍了清末法制改革,立法事业的开展,审判厅的设置,需人孔急,催生了浙江公立法政学堂浙江私立法政学堂,后者是全国第一所官方认可的私立法政学堂。私立、公立法政学堂的创办和先后停办,为浙大的法学教育既准备了条件,也提供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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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西迁对法学院办学的影响

张老师介绍了浙江大学西迁的历程。浙大一迁建德、 二迁江西泰和,三迁广西宜山,四迁贵州湄潭。际此战时状态,教育经费有限,办学条件艰难,当时的浙大实在难以另行举办法学教育。张老师认为,抗战胜利后,在当时教育部的支持和杭州地方人士的推动下,竺校长为了因应国家建设的需要,为了顺应宪政和民主的需要,决定建立国立浙江大学法学院。办学期间,浙大对师资要求严格,宁缺毋滥;要求法学生学好外语,多读外文文献;教学当中,提倡使用比较方法。虽然1949年法科办学中辍,但这些办学经验仍值得汲取。

/浙大法学走向何处

张老师还详尽介绍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后,尤其是浙江大学四校合并前,原杭大法律系建立和发展的历史,当时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良好学风,强调师生的配合和团结进取,取得了非常优秀的办学成果。张老师介绍了多位对法学教育有重大贡献的教授,以及他们当时对于法学教育的定位和期待,希望大家要饮水思源。他将1998年以后浙大法学院的发展形象地划分为“西子湖时代”“钱塘江时代”。对于“钱塘江时代”,浙大法学应该如何发展,张老师一方面强调优良的师资十分重要,另一方面,希望同学们要抱持好奇心求知欲。同时,张老师认为,要办好法学教育,第一要有远大抱负,第二要有有容乃大的气度,第三要有道德勇气和责任担当,第四,要“致良知”“知行合一”。张老师认为将良知运用到法学教育、研究和实践中去,是浙大法学院发展的一味良方。最后,张老师希望同学们能够推动浙大法学发展,推动中国法治发展

在活动的最后,徐万龙老师代表主办方向张老师赠送了纪念品。



至此,《浙大的法学》讲座圆满结束。相信在张老师细致入微的讲解中,同学们能够对浙大法学办学历史有更加清晰的了解,同时也对浙大以及中国法学的未来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


文案 | 徐境培

排版 | 徐境培

摄影 | 张清悦

编辑 | 叶力维 叶柏含

责任编辑 | 王雨萌

版权所有 浙大光华法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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